股东权利的定义
股东权利,又称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这些权利是由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并保障的,确保了股东在公司经营和管理中的合法地位和权益。
股东权利的分类
按性质分类
- 固有权:又称不可剥夺权,这类权利与股东的基本权益紧密相关,如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等,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否则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
- 非固有权:又称可剥夺权,这类权利可以依照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剥夺,如某些特定的分红权或优先认购权等。
按内容分类
- 自益权: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 共益权: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如表决权、查阅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权等。
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
股东身份权
股东身份权是股东基于其出资或股份而享有的身份性权利,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出资额等事项,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参与决策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这是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的核心权利之一,确保了股东在公司经营方向上的话语权。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并对他们进行监督。这一权利有助于股东在公司内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管理层能够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资产收益权
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红利。这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直接目的之一,也是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知情权
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这一权利有助于股东及时获取公司的相关信息,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监督。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在特定情况下,股东有权提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这一权利确保了股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行动,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股东转让股权时,有权优先受让或认购。这一权利有助于维护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防止因新增资本或股权转让而导致股东权益的稀释。
诉讼权
当公司的利益或股东的利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公司向侵犯者提起诉讼。这一权利是股东权益的重要保障,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的正当利益。
总结
股东权利是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的核心权益,涵盖了从经济利益到公司管理参与权等多个方面。通过固有权与非固有权、自益权与共益权的分类,以及具体内容的阐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股东权利在公司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作为投资者,了解并行使好这些权利,将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